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提出“要指导各地尽快细化工作方案,按照分担比例安排好补助资金,确保按时足额拨付”“要加强动态监测评估,科学核算办园成本,统筹好公办、民办幼儿园补助政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政策衔接和兜底保障”等举措。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长远发展的重要惠民举措,相关政策落地为系统推进教育公平改革提供了坚实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跨越式发展,构建起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25年1月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通过多渠道扩大普惠性资源,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水平大幅提高,“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截至2024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5.33万所,在园幼儿3583.99万人,学前教育专任教师283.19万人,提前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与此同时,我国已有不少地区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状况,积极探索实施了免费范围不同、免费年限不同、免费内容不同的免费学前教育。在加快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和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背景下,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是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对民生关切的积极回应,彰显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学前教育的思想。
建立合理的财政分担机制是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学前教育财政补助经费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级预算。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地方统筹给予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财政补助经费分担机制。需注意的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人口结构、财力状况、学前教育资源投入和发展基础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各地在细化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的推行方案时,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综合考虑现实条件与迫切需求等关键因素,因地制宜做好此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保障,严格按照既定的分担比例落实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不断拓宽经费筹措渠道,逐步构建起与政策实施相适配的投入保障机制和分担机制,确保免费政策的稳定性和长效性。
“逐步推行”意味着政策落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条件,根据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建立优先序,循序渐进地推进实施。比如,在免费年限方面,可尝试优先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待基础稳固后,再逐步扩展至免费三年。免费内容上,可探索优先免除保教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将免费范围延伸至其他相关费用。兜底特殊群体权益是政策公平、普惠的体现。优先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接受免费学前教育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弱势群体的早期教育机会,从源头上推动社会教育公平的进阶。类似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既能合理控制政策实施的总体成本,有效避免费用骤增对财政造成过大压力,也能为政策的持续优化留出调整空间。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要注意坚守质量底线。政策目标应聚焦于教育普及程度与质量提升“双目标”,确保免费不降质。当前我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体系仍处于探索与过渡阶段,推动完善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与监测机制,有助于加强对实施免费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动态监管。收集涵盖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环境创设、教师队伍等关键指标和数据,可及时掌握免费政策实施效果、资源分配效能、教育质量变动及各方满意度等情况,逐步构建起以质量监测评估为核心抓手的质量提升机制,引导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促进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推动免费政策与教育质量协同提升。
从“普惠”向“免费”的变革,既需要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和保障体系建设,也需加强政策执行的力度、社会协同的广度、创新探索的深度,只有这样,免费学前教育才能真正从“政策红利”转化为“民生实惠”,为教育强国建设注入持久动能。 (洪秀敏)